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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4.11.23 21:36:20 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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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 皮 书
前几天,收到小K的一封信,看了之后大惊大叹大笑,因为这信怎么看都象是一部小K人生的编年史。 以前看过的简历跟它一相比较,简直就是个超级缩水甚至是脱水的删节版,只有这个版本才最忠实的记录了小K的成长过程,小到拿过几个五角星,占了人家几根棒冰的便宜。 我实在惊叹于他超乎寻常出神入化的记忆力,我已经把那些原本值得纪念值得深藏的东西都打包还给岁月了。我并不是没有情义,实在是我的脑子太小了,得匀出一点地方来存放别的东西了。 再写什么编年史意义也不大了,人家的口水我也没兴趣,我有兴趣的是说说我自己的状况,如果小K那份叫编年史,那么我的应该算是白皮书了。 我是个很善良,很平常,很简单的人,这是我对自己一贯的认识。 我是个中国人,只要是个中国人,就会有一个生肖,我的生肖是一种和人类密切相关的动物——猪。 小时候我一直都不喜欢自己的这个属相,因为生日在年边,农历是在十二月,而公历已经是一月了,处得位置有点尴尬,鼠头猪尾的,所以我常常都在猪和老鼠之间举棋不定。 其实,就算我不属猪,属个老鼠也没什么好的,甚至还不如猪呢,至少人家说属猪的都比较有福,这可能也是因为出了个猪八戒的缘故吧。 年纪小一点的时候,总是喜欢把自己往小里,往实足的岁数说,年纪大起来了,反而把自己往大里推,反正杭州人说年纪本来就有虚岁一说的。 虽然跟生肖不再较劲折腾了,不过,我始终都觉得自己跟这个生肖并不很合拍,因为我除了脑子笨一点,我并不爱吃也不爱睡。其实杭州的餐饮非常发达,大大小小的餐馆饭店我也跑得不算少了,可是对于吃的兴趣一直都不大,至于睡就更加了,每天不到十二点一点是不上床的,早上七点就起身了。 我可能是只很另类的猪吧? 我的身高体重之类的硬标准都算是正常,只是长得不知道要怎么去形容。粗眉,小眼,高鼻梁,大鼻,瘦白脸,尖下巴,络腮胡,外加顶了一头细软而发黄的头发。现在每次理了发去上班,都会有人来问我,你这颜色不错啊,那里染的?我实在是连翻个白眼都没力气,我这可是真货,天生的! 为了这一头的真货,小时候就没少被人笑话,还被人叫成黄毛,现在世道好了,真是十年河东十年河西,我也有这么一天转点运,招人眼热一把了。 家里有一弟弟,兄弟之间关系极好,好到据说是再也找不出这么好的兄弟情分了,可是说真的,我对弟弟一直都怀恨在心的。 家里四个人,就我最难看了。 老爸年轻时候的照片很帅,就是现在也挺不错,虽说胖了点,但是一脸的厚道福相里还是看得出当年依稀的轮廓的;老妈年轻那会儿是校花级的,皮肤极好,到现在都很少看到皮肤白到她这样的女人;弟弟手脚快,把他俩的优点都抢走了,我抢不过,只能灰溜溜地把那些缺点都收拾回来,你说我能不恨吗? 打小,家里要是来个客人,人人都说,你们家小儿子怎么样怎么样,从来就没听人说你们家大儿子怎么样怎么样的!弟弟结婚那天,我一脸兴奋的跟他说,我解放了!他看着我幸福地花开的脸,恶狠狠地说,早着呢!这辈子你就活在我的阴影里了! 果然!!! 现在的人,大多数都有知识有文化,这就有点不一样了,说话得体有分寸,听起来都觉得舒服。其实也常常有人夸我的,说我长得有气质,有味道,听着就让人舒坦。后来冷静下来了才想到,人家其实也挺为难的,既不能昧了良心说我长得好看,漂亮,英俊,也舍不得夸我高贵,典雅,可还是要把话说得好听一点的,又不能太露痕迹了,幸亏中文词语比较发达,还有气质还有味道这样的超级词语为他们准备着。 这让我想起了小时候参加学校的运动会,我跑800米,其实实在不是我自己要跑,是老师说的,班干部要起带头作用,那时候老师放个屁都没人敢说臭的。而且我好歹也是个小组长,平时没机会带头,这个时候能不带个头吗?我容易吗?结果我跑了最后一名,可是我照样拿了积分回来,因为一共六个人跑的,成绩取前六名。这实在就是个排排坐分猪肉的安慰奖! 可怎么都要比没奖强吧?再说了,人家那也真是善良厚道,知道我心理素质不过关,又死要面子还不放过里子,他们抱定了拯救弱势群体普渡生众的决心来安慰我,就冲这点,我以后也要把我的气质,味道发扬光大,要为社会主义的事业添砖加瓦,要用实际行动去回报社会回报大家。 我的眉毛浓而挺,就是眼睛小了点,可还是蛮精神的,虽然说仔细看起来有点大小不一,但要是不那么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;鼻子直而大,老妈说把半张脸都给占了;嘴唇红润,残酷的是里面包了一嘴的烂牙,以至于我到现在都在跟老妈闹别扭,那时候为什么不给我用高露洁? 还有一下巴发青的络腮胡。家里亲戚内外没有一个是络腮胡的,而且各个毛发干净,就我一个络腮胡,原因不明。老妈说,可能是返祖。 年纪小的时候,特别喜欢看人家络腮胡,当然是要刮得很干净整个下巴都发青的那种,到了自己开始刮胡子的时候,才知道什么叫做恨,是那种暗无天日永无止尽的恨!现在是和平年代了,也没什么战争,可我整天提心吊胆胆战心惊的,因为我就活在剃刀的边缘。 身体的比例还凑合,手脚大小也得当,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,这是打下养成的习惯,大了,觉得这是一种礼貌,对人对己都一样。 我有很多的爱好,或者说喜欢做的事情,因为觉得爱好多一点,人生就会充实一点。 喜欢看书。但是什么哲学,政治,经济,历史类的我都兴趣不大,平日里喜欢看点小说散文,唐诗宋词的,好歹也装点高雅。特别喜欢宋词,总觉得它大小长短都很合适,不光很简练概括,还有张弛铺陈,最喜欢后主和易安,可是写下这些文字的时候,发觉竟然连易安的《声声慢》都已经背不下来了。 喜欢写点文字。曾经我最怕最恨的就是写作文,每次老师一命题,我就犯傻了,手脚冰凉直冒冷汗双眼失神,写下来的文字永远都是:今天天气晴朗,蔚蓝的天空里飘着朵朵白云,我们怀着激动的心情兴高采烈去。。。。。。 写文字,是从日记开始的。小时候和现在不一样,我那时是个讷言的孩子,想法却是特别多,心里总是会有很多事情翻腾着,可是我觉得我是个心理比较阴暗的人,我不喜欢把心里的自己都暴露出来,所以就开始写日记了。 后来日记不写了,因为每每写日记,都有种做贼心虚的感觉,担心被人看到落在白纸上的罪证,越怕就越不敢写,越不敢写日记的意义也就不大了,于是作罢。心里再有翻腾的时候,就想着要换点形式,把那些小肚小肠的都拉出来,剪碎放进长长短短的文字里去,藏得除了自己再也没人知道,时至今日,这也是我惯用的伎俩。 现在写文字,纯粹是因为喜欢。喜欢和好其实是有本质区别的,向来都知道自己的斤两,对于文字一直都是信心严重不足的,最怕的就是人家夸我的文字。其实,人家说好,一则是因为客气,不说别的,就把那么多的字输入电脑就不简单了,二则也无非是因为某个词语,或者某个段落正好能跟他的心里的一些东西产生点共鸣,这就好象想睡觉恰好遇到枕头,出门碰上雨包里正有伞,芝麻不小心掉进了针眼,最多也就是个巧罢了。 现在写的很多东西,也不过是写着自己玩,给自己看看的。 喜欢旅游。喜欢到所有没去过的地方去看看,这是我一直都梦想,读万卷书行万里路,这应该是每个人的座右铭,我以为。 很多年前,我一个人在一个大雪的日子背着包去上海,就凭着脑子里对地图的一点残余印象,一个人在上海把徐家汇,淮海路,南京路,外滩走个遍,那年还没有地铁的,可是我有脚,有一双喜欢走路的脚。人家说上海有什么好玩的,你真傻。后来,人家都开始去旅游了,我就夹杂在其中,不过我懒得跟人参和,于是一个人大过年的去了九寨沟,人家说我疯了。现在,人家去很远的地方旅游,甚至都出国了,可我开始扫荡一些周遍的小城小镇了,因为没有时间也因为没有钱。我始终都觉得去一个地方,风景其实是很其次的,如果只为了风景我应该守着杭州哪里都不用去了,我想要的是,去了解一些不一样的生活,要的是一点不一样的感觉,人家说我笨死了。 我始终都觉得,走在陌生的地方,我的心里会有一种快感,流浪的快感,以至于我习惯了,即使在平时的生活里,进出我都会背一个大大的包,随时都有一种可以出发的感觉,我喜欢。 喜欢流浪。流浪这个词语我喜欢,我一直都在说,我喜欢流浪,其实我也知道我是哪里都去不了的,就算出趟门,也有飞机,火车,汽车,住的也有标准间。。。。。。可是这些并不妨碍我有一颗渴望流浪的心。 人家都说我可以给人一种安全安心的感觉,可是我知道,骨子里我绝对不是个安定的人。虽然嘴上常常都挂着安定的,其实是我把自己仅有的那点安定都武装出来给人看了,而我的心里总是缺少了一种安全安心的感觉。 其实现在的我,也不是要背个包往东南西北,苍茫大海,万丈沟壑里去流浪,城市的生活早已将我淹没了,我只是想,我是不是可以流浪在生活的本质里?我不是不要安定,实在是因为我没有那种脚踏实地的安定本质。 喜欢咖啡。我喜欢白开水,可口可乐,素咖啡,原因不明。 喝水,以前我只喜欢白开水,后来加了可口可乐,而且一点都不喜欢百事,再后来,还加上了素咖啡。一直都觉得喝咖啡是件很夸张很奢侈很浪费的事情,所以虽然常常都有去星巴克,可是我并不喜欢它。 不加糖不加奶的咖啡,才能彻底地保持咖啡的灵魂,那种纯粹的,浓郁的,醇厚的苦令我有万劫不复的着迷。 向来都不喜欢下雨,不过有一阵子下雨了我就会特别高兴。下雨的夜晚,我会打着伞,穿过几个街区,去一家相熟的咖啡馆,叫上一杯ESPRESSO,点上一团蜡烛,然后听听音乐看看书,也可以想很多很多的心事,或者可以无所事事的发发呆,一个晚上的时间很快就会过去,然后再打着伞慢慢走回家,洗个澡安心入睡,我喜欢这样的咖啡这样的夜晚。 喜欢喝酒。其实我的酒量并不好,而且平时是滴酒不沾的,但是我一直都喜欢喝酒的那种氛围。 不爱吃肉,所以没有大块吃肉的勇气和胃口,可是大碗喝酒的豪情总是有的,大不了就是个醉,总觉得一个男人,一生中总要有几场轰轰烈烈的酒醉吧? 不过相对于大醉之酒,我更喜欢和朋友的小醉,几个人几瓶酒,有没有菜都不重要,喝什么酒更无所谓,只要是酒有朋友就成,喝到酒醺醉,话就多了暖了,心就开了。 大家伙一直都对于我的人品有个比较好的评价,可是,小K他们都说,我的酒品比人品更好。 喜欢电影。这个爱好其实从小就有了,我从小对于电影就有一种狂热的喜爱。那个时候爸妈他们厂里只要是放电影,不论是室内的还是露天,反正我场场都不会拉下的。 一家人离开那个大厂子已经好多年了,只是每每经过一大块收拾得平整的空地的时候,我都会想这个地方适合放露天电影吧?曾经被郁冬的那首《露天电影院》感动了好久,因为它也是我生活的一部分。 我怀念露天放电影的时候,在电影银幕的背面,反着看电影的童年。当初之所以去背面看电影是因为当时只要放电影,厂子周围大小农村里的人都会象赶集一样地聚过来,银幕的正面总是人满为患的,我这样的小孩子是绝对看不到什么的,也只有在背面才能安静地看电影,虽然它是反的,可在当时我一点都没有意识到。 那时候没什么吃的,可是放电影的时候,边上就会有村人来卖栗子。记忆里他们的面貌都已经模糊不清了,他们通常都有一个小小的架子车,上面挂着一盏煤油灯,一个盖着大块厚布的盆子放在车中间,掀开那块厚布,先看到一只白色的瓷杯,它是卖栗子的量具,小小的没有多少肉的野栗子就在那里安静地等待着你了。其实,那栗子真的没什么肉的,但是现在想起来还有一种异样的香。 现在我喜欢看欧洲片,喜欢那种长得裹脚布一样的沉闷,喜欢那种半天都不动弹的长镜头后面的凝重,喜欢那种远远超出了生活超出了想象的压抑,还喜欢那种行云流水般的绵长。喜欢奥斯卡,动画片。 喜欢打球。那是工作之后的事情了。读书的时候喜欢的运动是走路和爬山,工作了之后因为有同事打球,才跟着一起打的。球是小球,乒乓球和羽毛球。大球看看就够了,参与还是算了。 不过说起打球,我的水平倒真是一直都不怎么地,唯一变化的就是我的体力,有了非常明显的增长。对于运动,我向来都有自知之明,自己没什么运动天赋连运动细胞都比较少的,动作的协调性也不好。想明白了这些问题,我就豁然开朗了,我无非是想要一个健康的生活,要一点大汗淋漓的畅快,我做到了。 写着写着,就不想往下写了,我发觉自己原来也是个会折腾的人。计划里,应该还有我的生活,我的感情,我的人生。。。。。那样的内容要写,可是,我忽然觉得那些东西,就好象受了潮的茶叶,与其拿出来招待,还不如就闷在罐子里了。 一个人在途上,每每的心血来潮都是理直气壮的。哈哈哈哈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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